西樵

  违规存放危险品

  租客行拘屋主罚款

  佛山日报讯 记者黄文婷通讯员彭健燕报道:未办经营手续,租客私自帮人充装、销售液化石油气赚取差价,在10平方米的出租屋里存放47瓶煤气瓶,出租屋主却浑然不知。22日,西樵派出所查处一间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出租屋,屋主、租客双双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当日,西樵派出所治安中队联合联新社区民警中队到西樵崇南辖区开展出租屋检查行动,发现一间约10平方米的出租屋存放了47瓶煤气瓶,其中14瓶已充满了煤气。

  经现场了解,煤气瓶属租客郭某华私自购买。郭某华通过私下拉客帮附近租客、居民到轻纺城的石江气站第十一直销点充气,从中赚取差价。但其并未办理任何存放、充装、销售液化石油气的相关手续,属违法经营,且该出租屋消防安全措施严重不符合要求,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民警当场将私自违规经营充气的租客郭某华控制并带回联新社区民警中队,对出租屋进行查封处理,并通知镇住建部人员前来查扣、处置气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出租屋管理规定,郭某华属于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已依法对其处以五日行政拘留处罚,出租屋主因对出租屋和租客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被处以5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