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日前印发了《东莞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下称《指南》)。

  根据《指南》,东莞对年度电子商务销售额达到一定规模且有一定成长性的企业,将给予相关奖励,最高可达100万元。

  而对于电商园区也有高规格奖励补助。《指南》指出,对运营时间一年以上,入驻有纳税的电子商务企业数量达20家以上,且同期入驻企业中电子商务企业占比75%以上的电子商务园区(基地、楼宇)的主办方予以奖励,整个园区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同时,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基地)的,分别一次性予以100万元、5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