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海事处走进洪梅金鳌沙村,用“大白话”向村民普及水上安全知识  

  东莞时间网讯(记者 郑俊彦 通讯员 吕晴) 昨日上午,东莞海事局沙田海事处来到洪梅金鳌沙村,为船主和村民普及水上安全知识,送上水上救生衣。

  6月份是安全生产月,为推进安全生产知识普及,提升市民水上交通安全素养和安全技能,培养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出行习惯,昨日上午,沙田海事处走进金鳌沙村,开展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携手共建水上平安”为主题的水上安全知识进社区活动。

  金鳌沙村位于洪屋涡水道和大汾水道附近,部分村民还在上游的沙田、下游的道滘有耕地,因此水上业务繁多,如何让这些村民真正掌握水上安全知识,也牵动着海事部门的心。

  “船是自己的,命也是自己的,每个人行船,都要有水上安全意识,千万不要超载。” 沙田海事处副处长覃建华尽量用“大白话”给村民和船主普及安全知识。随后,沙田海事处执法大队副队长康有良结合水上交通安全典型事故案例,通过互动演示、现场模拟等趣味性强的教学方式,声情并茂地向村民讲解乡镇自用船水上交通安全注意事项、涉及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农自用船使用和管理、影响乡镇自用船航行安全因素、水上急救常识等方面内容。执法人员现场讲解和示范正确救生衣的穿戴方法,手把手教授相关使用技能。

  海事“老师”讲得带劲,村民现场听得投入,真实的案例分析和活跃的现场互动,使村民充分认识到乡镇自用船水上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掌握了对乡镇自用船水上交通自护自救的应知应会技能。

  通过开展本次宣传教育活动,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走进了村民的心中,达到了预期效果。船主陈润和告诉记者,听了课很有启发,乘船时会牢牢记住海事人员的叮嘱,水上出行必穿救生衣,坚决不乘三无船、超载船,积极向家庭和周围人宣传水上安全知识。

  据悉,乡镇自用船舶历来是沙田海事处重点监管对象。“4·8洪梅农用船翻沉事件”后,海事部门更是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借力安监、农办摸清辖区安全底数,督促镇街、村委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联合边防、公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三管齐下,变“事件教训”为“行动拳头”,力求通过联合整治行动,推动乡镇自用船共治制度建起来、风险隐患管起来、安全意识树起来、监管权威立起来,倾力打造乡镇自用船安全监管命运共同体,共同维护辖区水上安全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