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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杭州城东高档小区蓝色钱江一住户家中大火,女主人和三个孩子不幸殒命。该户保姆莫某晶已被刑拘。据称,雇主对保姆非常好,给的工资也比较高。另据报道,该保姆之前曾因沉迷赌博欠下大量债务,并因借贷纠纷至少两次被法院判决还钱。此外,还因偷窃先后两次被前雇主开除(界面新闻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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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与保姆有关的恶性案件屡有报道。显然,此类事件暴露出家政行业管理的混乱。笔者认为,有必要引入信用评价等机制,切实保障雇主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保姆作为提供服务的特殊群体,需要进入雇主家庭,接触和了解雇主的家庭成员,并且很容易熟悉雇主的财产、隐私等信息。这就决定了居家保姆必须品行端正。对于有前科的人从事家政服务,至少应当限制其从事家政服务的范围。

  随着“二孩”政策放开,以及人口老龄化的到来,我国家政服务市场处于供不应求的局面,行业面临巨大缺口。这导致家政服务企业在选人方面,门槛不高。很多家政服务企业仅起到中介作用,既缺乏对保姆本人的了解,又很少对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后续监管。

  如报道所示,莫某晶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躲债才从东莞老家跑到杭州从事保姆工作。事实上一些保姆因虐待老人儿童、盗窃财物被开除后,换个单位重新就业,基本上也没多大障碍。因为家政企业缺少对保姆的评价和管理,雇主对保姆的劣迹更是一无所知。

  是时候对家政行业进行全面有效的治理了。首先,提高家政行业准入门槛,让管理混乱,对雇主不负责任的企业退出市场。二是,强化对保姆的背景审查,这样的审查不仅是看身份证和健康证,更要侧重于品行、前科、信用方面的调查。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必须对自己的过错承担后果,这样才能倒逼家政市场良性运转。

  ◎史洪举 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