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黄紫玮)从7月1日起,广东地税在全国率先推出电子税票开具服务,该项举措将使包括东莞在内的全省纳税人进一步享受“互联网+税务”带来的便利。

  与传统纸质税票相比,电子税票式样、适用范围与现行的纸质税票相同,可以作为纳税人的办事依据。不同的是,电子税票增加了合法有效的电子签名、设置电子印章、可查验的二维码,由广东省政务电子证照系统签发后出具,按规定可以作为提交给有关政府部门、司法机关、鉴证机构等职能部门的办事依据和归档材料。

  据介绍,电子税票服务更便于信息共享,成为一个有效解决纳税人“排长队、跑断腿”的痛点、堵点、难点的创新应用。

  据悉,目前电子税票开具的内容仅包括自2013年1月1日起清缴的税款,如需开具2013年1月1日以前的税收缴款情况证明,可到地税办税服务厅前台办理;通过保险机构缴纳车船税的纳税人,须在缴纳税款的次月15日以后才能查询、打印和下载电子税票;通过扣缴义务人或代征单位缴纳税款的纳税人,须在代征单位完成税款汇缴入库并进行明细申报后,才能进行查询、打印和下载电子税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