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陈臣)承诺3年倍增的“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一年可获最高500万元的服务包奖励;承诺5年倍增企业,一年服务包奖励最高额度为300万元……昨日记者获悉,市政府日前下发了《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服务包奖励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根据《细则》,本次奖励政策申请对象为,经市倍增办审核,在承诺倍增期限内实现倍增目标的“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对于镇街(园区)认定的“倍增计划”试点企业,服务包奖励办法由各镇街(园区)另行制定。

  奖励方式为事后补助

  《细则》规定,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服务包奖励政策资金,在每年的市“倍增计划”专项资金中列支。

  至于服务包额度,《细则》明确,承诺3年内倍增的试点企业,其服务包奖励政策补助年度为2017年至2019年,单年补助服务包额度为企业税收对财政贡献市级留成增长部分的50%、最高500万元;承诺5年内倍增的试点企业,其服务包奖励政策的补助年度为2017年至2021年,单年补助服务包额度为企业税收对财政贡献市级留成增长部分的30%、最高300万元。

  《细则》还规定,“倍增计划”企业申请服务包奖励政策资金,应用于购买管理咨询、技术支持、设计研发、参展布展、宣传推广、电子商务、人才引进、服务外包、市场开拓、品牌建设、财税法律、培训策划等生产经营辅助行为。服务包奖励采取事后补助的资助方式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