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郭文君)25日,东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法治创建推进会,会议通报了东莞市法治镇(街道)创建工作和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情况。东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杨东来出席会议并作部署讲话。他要求针对法治建设短板扎扎实实下功夫,着力解决基层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全力推动法治东莞建设上新水平,让法治创建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
东莞早在2008年就试点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石龙镇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是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镇,长安镇、清溪镇荣获第三批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清溪镇土桥村等5个村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在2016年,东莞市共有27个镇街通过广东省法治镇(街道)的验收,今年有422个村(社区)通过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验收。东莞市法治创建工作得到了省委政法委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介绍推广东莞经验做法。
为贯彻落实中央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广东省委从今年开始,在全省全面推开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四级同创”活动。
根据东莞市法治创建的部署,2017年底前,全市所有镇街要达到省级法治创建标准;60%以上村(社区)达到市级创建标准,50%以上的村(社区)达到省级法治创建标准。2018年底前,东莞市达到省级法治城市创建标准;全市所有村(社区)基本达到市级创建标准,90%以上村(社区)达到省级法治创建标准。2020年年底前,全市所有村(社区)达到省级法治创建标准。
杨东来表示,东莞市以法治建设“四级同创”活动为抓手,夯实全面依法治市的基础,切实提升基层法治化水平,加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努力建设法治社会,确保东莞市法治建设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全市各镇街、村(社区)从今年开始全面推开法治建设“四级同创”活动,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创新思路,真抓实干,努力完成省市部署的法治创建目标任务,为东莞市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率先迈上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