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葛宇飞、钟宏连摄影报道)昨日上午,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塘厦镇政府联合深圳市龙华区政府对塘厦镇石马社区与深圳牛湖交界处的一处违法建筑实施依法强制拆除。
违建位于莞深“插花地”上
该违法建筑属深圳市某公司所有,在未取得任何报建手续的情况下,于2014年9月动工建设。建筑物占地面积990平方米、建筑面积5977平方米。深圳市龙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曾对其违法施工进行制止,2014年年底,该建筑建至第三层模板后被控停。
今年9月2日,塘厦镇城管分局发现该建筑物正在抢建第四层模板。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局、深圳市龙华区城管局、龙华区观澜执法队及塘厦镇城管分局于10月27日召开协调会议研究,深圳市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开展建设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以及《东莞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决定由东莞、深圳两市联合行动,依法对该建筑物予以强制拆除。
据塘厦镇城市综合管理局介绍,该违法建筑物正好位于莞、深两地的“插花地”上,地属深圳市,而一直以来,周边的土地又由东莞塘厦镇石马社区占据使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该违法建筑物的拆除推进。此次莞、深两市联合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严惩了违法建设分子,形成强大的控违拆除的社会效应,营造了违法建筑群防群治的良好社会氛围,彰显了东莞市、镇两级政府坚决、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的决心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