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时间网(全媒体记者 程癸键 通讯员 戴小星)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报,2018 年春运期间,东莞交警联同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市保险协会,启动高速公路快处快赔机制。该机制启动后,将有效防止春节假期间我市高速公路因交通事故引发大范围、长时间交通拥堵,确保我市范围内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和谐、有序。

  设4个服务点每天工作12小时

  2 月10 日、11 日这两日属于出程高峰期,东莞交警联合相关部门在广深高速公路北行麻涌出口收费站广场、莞佛高速公路威远出口(即虎门大桥高速公路公司管理中心门口)、莞深高速公路管理中心旧事故处理大厅、东莞高速公路交警大队事故处理大厅四个地点设置快处快赔服务点。

  针对节后返程高峰,东莞交警将服务点的位置作出适当调整,将广深高速公路北行麻涌出口收费站广场的服务点换至南行望牛墩出口收费站广场,其余服务点位置不变。

  这几个服务点在2月10日、11日、21日的每天9 时至21 时都会有专人受理事故快处快赔。2 月12 日至2 月20 日期间,各快处快赔服务点停止受理案件。22日开始,莞佛高速公路威远出口(即虎门大桥高速公路公司管理中心门口)、东莞高速公路交警大队事故处理大厅这两个快处快赔点恢复正常运作。

  此外,市保险协会还将协调各保险公司在春节假期间增派交通事故查勘力量,在各高速公路出口附近待命,并优先安排查勘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事故现场,以减少高速公路因事故引发的堵塞。

  快处快赔适用范围

  (一)交通事故发生在太平高速公路大队及东莞高速公路大队辖区内。

  (二)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成因、责任均无异议的财产损失事故。

  (三)交通事故责任方车辆有购买车辆保险的(车辆投保地域不限)。

  交警、保险协会、高速公路公司三部门将采取现场联合办案的操作模式。当事人同意以快处快赔模式处理的,直接交由各快处快赔服务点工作人员进行处理,不再需要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不同意以快处快赔模式处理的,交由交警按照原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进行处理。

  发生事故后无需拍照

  东莞交警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第一时间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切勿在车道协商、滞留。

  当工作人员通过高速公路公司视频监控中心发现交通事故时,将及时通知路面执勤人员前往现场处理;当路政工作人员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交通事故,适用快处快赔的,会及时帮助拍好现场相片,并及时引导事故车辆到就近快处快赔服务点交由工作人员快速处理。

  东莞交警提醒,发生事故后,如果交警或交通拯救人员不在现场且交通事故各方车辆可以自行移动的,当事人应当现场报警(无需拍现场照片),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工作人员指引前往就近的快处快赔服务点进行处理。

  交通事故车辆不能移动的,各方当事人应在做好现场安全防护、人员转移至安全地方后再报警等候处理,待交通拯救车辆把涉案处理转移至就近的快处快赔服务点或所属交警大队事故停车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