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日报官微 2月1日晚,也是2018年春运的第一天,东莞交警在辖区内查获一辆严重超员的长途卧铺大客车,核载44人的车厢里挤满了82人,其超员程度令人咋舌。

  东莞警方经过缜密侦查取证,认定此案达到危险驾驶罪的立案标准。目前涉案人员已被东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据东莞交警通报,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而刑事拘留超员大客车涉案人员,在东莞尚是首次。

  案件经过

  2月1日晚,东莞交警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今年2月份第一次打击酒驾专项整治统一行动。20时30分许,在松山湖月湖路与生态园大道交叉路口执勤卡点,一辆车牌号为粤S7**75的大客车被执勤交警拦停进行例行检查,这是一辆由东莞石排开往广西龙州的长途卧铺大客车。

  当执勤交警上车检查时,车厢的前半段似乎并没有什么异样,但当执勤交警走到车厢后半段时,车厢内的景象却让交警大吃一惊:后半截车厢几乎所有的空位上都密密麻麻的蹲满了乘客。

  后经民警现场清点乘客人数,原本核载44人的卧铺客车,却硬生生的搭载了82人,超员38人,属于严重超员。

  而当时驾驶车辆的司机黄某趁执勤交警正在清点人数的时候逃离现场,只留下满载乘客的大客车和一名副班司机。交警部门依法将涉案车辆和副班司机带回交警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并联系交通运输部门将所有乘客实行转运安置。司机黄某后在副班司机的反复劝导之下,于当晚22时30分许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据负责此案的陈警官介绍,此案中的大客车核载44人,实载82人,超员38人,属于严重超员。司机黄某、乘务员吴某、驻站人员李某的行为已经达到危险驾驶罪的立案标准。目前,因涉嫌危险驾驶罪,黄某等三人已被东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交警提醒

  车辆超员超载对安全行车造成了极大的危害,诱发了大量的道路交通事故,据统计,50%以上的群死群伤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员超载有着直接关系。

  当车辆超员超载时,车辆性能会出现偏差,同时也会增加驾驶员的心理负担和思想压力,容易出现操作错误,影响行车安全。

  时下正值春运道路运输高峰期,东莞交警希望广大驾驶员能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同时也提醒旅客朋友

  当选择道路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时

  一定要到正规站点

  选择合法车辆乘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