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 程玮坚 来源:东莞时间网 昨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多个重大事项,并对我市农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
《东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十三五”时期,我市确保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11.63万亩,力争建成15.89万亩,在现有基础上到2020年全市确保建成高标准农田26.9万亩。
到2020年建成高标准农田26.9万亩
为稳步推进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我市制定了《东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意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标准、统一监督管理、统一上图入库”的要求,统筹“十三五”任务,连片整体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体目标:“十三五”时期,我市确保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11.63万亩,力争建成15.89万亩,在现有基础上到2020年全市确保建成高标准农田26.9万亩,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省下达我市任务。同时,农田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平均每亩提高100公斤以上。
我市将以镇为单元、主体,负责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意见》规定,各镇街要立足自身,想方设法完成市下达的任务,确保我市完成省下达任务,顺利通过省考核。因客观原因无法按市下达的任务数完成的镇街,可在报请市政府同意后,以“易地建设”的有偿方式向市内资源丰富的镇街委托建设。承担委托建设的镇街,必须要保证完成市下达自身任务的前提下,才能承担委托建设。
《实施意见》还规定,项目建设按标准要求建成后要及时确权登记,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加强监督,建立评价体系,强化信息管理,确保工程规范、良性运行,长久发挥效益。
市农业园增建光伏农业温室
会议还审定了《东莞市现代农业科技园增建光伏农业温室有关事项》。按照“城市品质三年提升计划”的战略部署,东莞计划在市现代农业科技园新增建设光伏农业温室,开展“新能源+新农业”的试验研究、科普展示和示范推广。
光伏农业温室选址位于市现代农业科技园入口处、绿色路旁,温室占地总面积3120平方米,使用总面积3360平方米,分布式光伏装机总容量为200kW,配套水电、道路等。
按照规划,1号温室为农业科普区,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主要包括光伏农业控制和展示、作物农光互补技术展示、光伏科技农业临时展览等。2号温室为果蔬栽培试验示范区,占地面积960平方米,主要开展光伏温室栽培特色瓜果蔬菜的试验示范。3号温室为花卉栽培试验示范区,占地面积960平方米,主要开展盆栽花卉、鲜切花卉、食药同源花卉在光伏温室中的栽培试验与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