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联合东莞市公安局发布通告。

  通告称,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8〕18 号)有关取消积分制人才入户政策的精神,自2018年2月28日起,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松山湖人力资源分局)停止受理积分制人才入户申请。

  通告称,已获得积分制人才入户资格的申请人,可于9月25日前凭有效期内的《东莞市人才入户卡》及申请材料到入户地公安分局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入户资格。

东莞将实施“两个五年”入户条件东莞将实施“两个五年”入户条件

  今年2月2日,东莞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