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陈某为首的“买卖分”团伙在常平一出租屋被警方抓捕归案 通讯员供图以陈某为首的“买卖分”团伙在常平一出租屋被警方抓捕归案 通讯员供图

  东莞时间网讯(记者 刘志斌 通讯员 戴小星)2月28日,经过近一个月的前期摸排,东莞交警侦查大队联合常平、黄江、莞城三个交警大队同时开展针对“买卖分”团伙的“收网”行动。行动中,16名涉案人员被带回调查,最终组织、参与买卖驾驶证分数、提供虚假证言的陈某等8人依法被东莞警方行政拘留。

  东莞交警提醒,涉及驾驶证“买卖分”属于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不仅“买分”的行为违法,其机动车那部分通过“买分”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也将被恢复。

  涉案证件铺满整张桌子

  在今年2月初,常平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的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总有一些颇为“熟悉”的身影活跃在违法处理大厅,与此同时,也有群众向交警部门举报,在常平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大厅存在违法代人处理交通违法的“黄牛”。获悉这一情况后,常平交警大队迅速将此情况上报支队侦查大队,成立专案组、组织警力对这伙人实施暗中观察,最终锁定以陈某为首的“买卖分”团伙经常出入位于常平板石大道的一处出租屋的3楼。

  2月28日,专案组突袭该团伙所在的出租屋。在狭小的出租屋里,挤满了“买卖分”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共11人,现场的办公桌上密密麻麻摆满涉案的行驶证和驾驶证,侦查人员还在现场找到用于记录买分、卖分交易数据的涉案账本。

  “这是一伙具有一定规模且分工相对明确的违法团伙”,据侦查人员介绍,该团伙为首的陈某,主要负责联系“买家”,与“买家”谈好交易的价钱及见面时间之后,就安排肖某或罗某与“买家”见面;而肖某和罗某的主要工作就是粘贴、派发小卡片,寻找“卖分”的司机,并带“卖分”的司机前往交警大队处理交通违法。

  目前,该“买卖分”团伙成员陈某、肖某、罗某以及“卖分者”张某的行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卖分者”因收不到钱竟报警求助

  2月28日下午,黄江交警大队接到黄江派出所移交一宗案件,称有两人因驾驶证“买卖分”付费的问题引发争执,而这两人就在几分钟前一起在黄江交警大队的违法处理窗口办理过违法处理业务。

  黄江交警迅速将这一情况报告交警支队侦查大队,并对两人作进一步询问调查。很快从侦查大队反馈回信息,证实此两人中的朱某正是侦查大队前期摸排的嫌疑对象。

  原来黄某在路边看到粘贴的小广告,想用自己的驾驶证为他人处理交通违法,以获取利益。黄某通过小广告上的微信与对方联系并确定见面时间、地点之后,于28日下午与朱某一同前往黄江交警大队为他人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但在处理完之后,黄某却没有拿到事先双方约定的钱,引发争执无果的情况下,黄某“一怒之下”拨打110报警求助,这才有了黄江派出所移交案件的那一幕。

  就在对朱某、黄某两人调查的同时,黄江大队民警还发现有杨某、郑某两名男子就在交警大队门口正小声讨论着“买卖分”的事情,民警随即将两人带回大队进一步调查。经询问,郑某对其在2018年2月9日协助他人“买卖分”并获利300元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朱某、郑某受到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罚,黄某受到行政拘留5日,罚款500元的处罚。

  “卖分者”在违法处理窗口被抓

  2月28日10时10分许,廖某来到莞城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排队取号并要求处理机动车交通违法。窗口工作人员问询时发现,廖某有冒名顶替处理交通违法“买卖分”的嫌疑。随后,办案民警将廖某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交警支队侦查大队也迅速安排警力参与调查。经询问,廖某对其为机动车实际驾驶人顶替办理驾驶证记分并获取利益的事实供认不讳。廖某也因此受到行政拘留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