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木头镇依法对裕丰社区赤山一、二巷的5宗违法建筑进行拆除现场。(通讯员 蒋鑫 摄)樟木头镇依法对裕丰社区赤山一、二巷的5宗违法建筑进行拆除现场。(通讯员 蒋鑫 摄)

  东莞时间网讯(通讯员 邹俊圣 蒋鑫)近日,樟木头镇依法对裕丰社区赤山一、二巷的5宗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当天,镇委委员罗永光,城管分局、国土、消防、医院、社区等相关负责人来到现场,拆除施工队在相关镇部门的指挥下,对现场5宗总共800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

  据了解,本次拆除的违法建筑均存在“未办理任何手续、偷建抢建、拒绝自行整改”等特点,执法部门根据有关法律依法进行处理。

  现场,发动机轰鸣,挖掘机作业后,混泥土墙体瞬间倒塌……被拆除的违法建筑占用的是村民自家的果园用地,楼高均为一层,且建成单层的铁皮封顶式厂房并对外出租,获取经济效益,违法建筑没有涉及任何民宅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现场,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针对当事人拒绝整改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由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今年,樟木头镇成立了整治“两违”工作领导小组以来,将“两违”整治工作列入镇“三重工作项目”之一,并实施月报制度。据统计,今年以来,樟木头镇城管分局出动执法人员535人次,车辆143辆次,重拳出击,对镇内3宗违法建筑物进行拆除,已拆除违法建筑面积3050平方米,涉及违建占地面积达95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