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买实心门却变空心门,李女士非常生气,于是通过朋友圈、电视台、互联网等平台曝光此事,却被门业公司以侵害名誉权为由告上法庭。禅城法院日前一审认定李女士夫妇属于正常的消费者维权,并非诽谤、诋毁。

  消费者:买门货不对板

  据了解,2017年8月和9月,李女士向一门业公司买了一批实心橡木平雕门,与该公司分别签订了21套及134套橡木平雕净门扇的销售单,销售单金额合计107266元。

  李女士表示,在与该公司洽谈过程中,她提出“全橡木实木门”“浅雕”“用橡木实木浅雕”等字眼并已明确作出了订购实心橡木门的意思表示。而在该公司提供的样品中,无法辨别出所购平雕门是实心还是空心。在销售过程中,该门业公司不但没有指出她所述的橡木平雕门是空心的,而且一直误导所谓的橡木平雕门就是“实木实心门”。

  收货发现问题后,李女士来到该公司寻求解决方案,该公司还坚称他们所出售的橡木平雕门是实木实心的。

  商家:曝光损害我名誉

  门业公司诉称,该公司已按照李女士在销售单上的要求样式、材质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交货义务。然而,李女士及其丈夫陈先生在去年11月通过其个人微信号公开发布所购平雕门货不对板,称其收到的橡木实木平雕门并非实木,诋毁该橡木平雕门是中空的。李女士夫妇还向电视台某新闻栏目组作出有违事实真相、隐瞒事实的虚假爆料,带领栏目组记者到其门店处采访报道。

  该公司表示,李女士夫妇上述行为已造成其名誉受到严重损害。同时,两人利用新闻节目的播出,将该节目视频录制并通过“腾讯视频”广泛散播,误导广大客户、消费者及群众,致使其品牌名誉权、商誉受到极大损害。该公司遂要求李女士夫妇承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300000元等责任。

  李女士夫妇则认为,他们在朋友圈以及电视台新闻栏目中所述的内容均属实。电视台的报道更是调查客观事实后才进行报道的,揭露了该公司违反合同承诺,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再者,电视台在节目播出前没有征询过李女士夫妇的意见,两人只是接受采访以及提交证据,反映木门是空心的。因此,其并未侵犯原告的名誉权,不需承担责任。

  判决:消费者正常维权

  禅城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女士与该公司的纠纷产生根源在于双方对于涉案橡木门是否约定了内部结构为实心。经查明,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洽谈订单过程中并未向李女士明确橡木平雕门内部结构为空心,在制作订单时亦未明确写明。即使该公司在洽谈过程中曾向李女士出示过橡木平雕料头,但该料头从表面亦不能看出其内部结构为空心还是实心,该公司作为销售者,对于门的内部结构信息的了解显然多于李女士,对于该信息应负有提示义务。李女士亦在与该公司洽谈过程提出“全橡木实木门”“浅雕”“用橡木实木浅雕”,还曾向该公司工作人员发送过含有实心门字样的截图,可见其已经明确作出了订购实心橡木门的意思表示。

  法院指出,在双方纠纷未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李女士夫妇在其微信朋友圈及电视台新闻栏目的曝光,是基于双方纠纷产生的客观事实,是两人反映纠纷情况、表达自己意见的一种形式,属于正常的消费者维权,并不存在借机诽谤、诋毁的行为。同时,该公司主张电视台新闻栏目的播出视频对该公司名誉权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而李女士夫妇并非栏目的制作人或版权所有人,亦即并非侵权人,即使该节目涉嫌侵权,责任亦不应由李女士夫妇承担。最终,法院一审驳回了该门业公司对于李女士及陈先生停止侵犯其名誉权行为的相关诉讼请求。

  (广报全媒体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罗倩琳、李允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