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访:有火锅店售卖凉菜 但经营范围没凉菜
根据《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内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应当悬挂在其生产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记者昨天中午走访天河多间火锅店,发现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不显眼,有些字太小看不清经营范围。其中一家火锅店经营范围没有凉菜,菜单上却有凉拌木耳等凉菜,不少消费者都点了凉菜。有的火锅店则明确写了经营范围包括"冷藏冷冻食品",但随机访问的消费者均表示进餐厅点菜并不会留意食品经营许可证上内容。
讨论:只是卖个拍黄瓜就要罚款一万元?
只是卖个拍黄瓜就要罚款1万块?有自媒体公众号为此指责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务正业",对一家火锅店拍黄瓜进行吹毛求疵、小题大做。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此表示,很多消费者以为只要有营业执照就可以卖任何东西,但其实不同食品对经营场所都有不同卫生条件要求,餐厅需要符合凉菜加工条件才可经营凉菜。而对于食品安全来说,罚款并不是简单按销售额翻倍扣罚。
有自媒体公众号称超范围经营凉菜被罚是全国首例,黄埔区食药监局回应表示,超范围经营是常见的违法行为。记者也在网上搜索到多篇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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