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16年前,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一名群众被大货车撞击后不幸身亡。事故发生后,法院判决肇事司机赔偿死者家属11.7万元。但肇事司机由于各种原因一直没有支付赔款。16年后,乳源法院执法人员远赴湖南翻山越岭找到肇事司机家中,通过多方面努力终于成功让死者家属拿到了拖欠16年的赔偿。一起历时16年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就此圆满结案。

  1999年11月14日,湖南汝城人李某新驾驶大货车由乐昌往韶关方向行驶,行经S248线123KM+750M处时,将同向骑自行车的张某撞倒。事故令张某重伤,经住院31天医治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张某的妻子杨某莲诉至法院,乳源县法院于2001年4月6日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李某新支付赔偿款合计11.7万元给原告杨某莲等人。李某新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至韶关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经杨某莲申请,乳源县法院曾于2002年、2006年对李某新强制执行未果。2015年2月11日,执行法官远赴湖南汝城,找到被执行人李某新住所,但仍未找到被执行人李某新。

  今年是破解“执行难”攻坚之年,乳源县法院在依法执行新收案件的同时,大力清理旧案积案。乳源县法院执行局于今年10月31日组织执行人员再次赶赴湖南汝城县,翻山越岭徒步找到地处偏远山区的被执行人李某新住处。因无人在家,执法人员依法将传票张贴在其家门口,向其隔壁邻居告知案情、悉心解释法律并让邻居转告被执行人到庭、尽快与法院联系。被执行人李某新在邻里亲戚的告知下,了解继续做“老赖”的法律后果。

  今年12月初,李某新主动与乳源法院执行法官取得联系,称其事故发生后一直惦记此事,但因其家庭经济困难、负担重,没有履行能力。多年来,他在外打工筹钱,这些年在外务工为了躲避法院执行也是压力重重。

  乳源法院执行法官当即告知其应当积极面对,并阐明法律后果及利害,促使被执行人端正态度、主动履行。李某新表示愿意向亲戚借款凑齐14万元一次性赔偿给申请执行人,并发微信给执行人员,真心希望取得申请执行人杨某莲一家的谅解。

  12月11日,被执行人李某新将赔偿款14万元打入乳源县法院执行标的款账户后,执行法官当即与申请执行人杨某莲联系,杨某莲及其儿子张某铭于13日从佛山赶到法院;执行法官向杨某莲详细陈述了此次执行经过及被执行人的履行和解意愿,并转告了被执行人的歉意后,杨某莲及其儿子表示愿意接受被执行人14万元的一次性赔偿款,在办理完标的款兑付手续后,申请执行人杨某莲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称其多年的心结最终得以解开。

  (广报记者卜瑜、通讯员张思思、叶小泉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