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惠州惠城区纪委监委官方发布平台“鹅城清风 ”通报了汝湖镇横山头村干部、村尾村干部未认真履职导致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村民领取低保金的两起典型问题。
2014年至2017年6月期间,汝湖镇横山头村干部林建仁、林日贵、林汉能、陈国玲在林某良、黄某娣户低保申请及复核过程中没有认真履行职责, 在申报家庭未如实填报的情况下,对材料填报把关不严,存在优亲厚友行为,造成了国有低保救助资金22344元的流失,构成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给予林建仁、林日贵、林汉能、陈国玲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11月至2016年7月期间,汝湖镇村尾村干部孙锦带、孙旺良在协助民政部门对林某兰、孙某香、孙某荣户低保申请及复核过程中未认真履职,审核把关不严,在明知低保申请户有其他赡养能力的家庭成员和家庭成员有吸毒行为的情况下,未能如实填写上报,造成国家低保救助资金错误发放和流失共计47340元,构成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给予孙锦带、孙旺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骁鹏 李海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