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揭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始终针对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1至5月共问责78人,受到党政纪处分75人。6月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开展以来,市纪委监委迅速行动,快速查处了一批环保领域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问题,为打好揭阳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6月15日至21日7天时间,市纪委监委直接对3宗环保问题启动问责,对17人进行责任追究,其中拟立案12人。主要有:

  一、普侨区有关职能部门对荣利织染厂违规生产监管不力问题

  揭阳市有关部门在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核查中,发现揭阳市普侨区荣利织染厂有限公司因环境污染问题从2016年12月起已经被责令停产整顿,但该厂在未通过环保验收和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2017年12月开始,以“编制排污评估报告需要”“进行污染物排放监测” “试生产”“调试设备”等理由,向区管委申请恢复用电用水之后,持续违规生产6个月。获悉情况之后,市纪委监委第一时间于6月15日成立专门核查组,对普侨区委、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履职情况启动调查。经查,区委、区管委作出错误决定,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问题线索重视不够、反应缓慢、措施不力,没有严格做到立行立改;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巡查监管不力,对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没有认真核查。市纪委监委对普侨区委副书记、区管委会主任等6人进行追责,其中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1人;拟对区委副书记、区管委会主任等5人立案审查。

  二、普宁市占陇镇占苏村小型垃圾焚烧处理站垃圾堆放、灰渣处理不规范问题

  2018年6月15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督察组到普宁市占陇镇占苏村小型垃圾焚烧处理站检查时,指出焚烧炉边垃圾堆放、焚烧产生的灰渣处理不规范问题。揭阳市纪委监委立即派出核查组赶赴现场开展核查,核查发现该处理站存在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到位问题,普宁市住建、环保部门和占陇镇存在重要求、轻落实、监管督促指导不力等问题。对此,揭阳市纪委监委对11名相关人员进行追责,其中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5人,拟立案7人。

  三、揭东区广源纸业有限公司核发排污许可证过程中相关部门把关不严问题

  6月17日,揭阳市纪委监委根据揭东区纪委监委移送的问题线索,对反映有关部门在为揭阳市广源纸业有限公司核发排污许可证过程中把关不严、监督执法不到位等问题开展核查。经查,原玉滘镇惠龙纸制品加工厂(广源纸业有限公司前身)因属淘汰产能的企业,2014年被揭东区政府列为关闭停业的企业。但此后揭东区环保局和玉滘镇政府明知其被列入揭东区关闭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小造纸企业名单,仍在其环保备案申请报告中出具“同意申报”“同意上报”的意见并加盖公章。目前相关责任追究工作正在进一步落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