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就快来临,许多小朋友已经按耐不住玩耍的心,游乐场、儿童乐园成为他们的快乐王国。不少宝爸宝妈会带自家小孩到商场里的游乐园尽情玩乐,逛街带娃一举两得。这些游乐园,其实在搭建时都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消防技术规范,但其中,对其楼层设置这项规定仍被部分游乐场所忽视,而这一小小细节很可能引起极大的安全事故。

  惨痛案例

  3月25日,俄罗斯西伯利亚南部城市克麦罗沃一家名为“冬季樱桃”的购物中心发生重大火灾。据官方数据,火灾导致64人死亡,其中包括41名儿童。起火建筑为城市商业综合体,共4层。起火点位于商场四楼,是电影院和儿童娱乐区所在楼层。

  据了解,一个电影放映厅里有约30名儿童,火灾发生时大门是紧闭的,现场没有工作人员试图组织疏散。一些孩子给家人发信息说,他们“出不去”。不少民众也在社交媒体上发文表示,事发后商场并没有响起火警钟,也没有相关警报广播。

  3月27日清晨,俄罗斯总统普京抵达克麦罗沃市火灾现场,并向失火的建筑前面敬献了一束玫瑰花。普京表示,导致这起悲剧发生的原因是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大意和玩忽职守。

  儿童游乐场所到底应该设在哪些楼层才具备消防安全使用条件呢?最新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给出明确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此规范适用于2015年之后建成的建筑)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老年人活动场所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且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当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3层;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应为单层;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

  2、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或二层;

  3、设置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

  4、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5、设置在单、多层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换句话说,建筑内设置儿童活动场所时消防安全要符合以下要求:

  1、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时,应设置在首层及二、三层,并采取防火隔墙和楼板与其他场所完全分隔;

  2、不应设在四层及以上,严禁设在地下、半地下;

  3、儿童活动场所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设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4、儿童活动场所不得使用聚氨酯泡沫板等可燃材料装修。

  对商场内的儿童游乐场所,除了留意它们的楼层,家长带小朋友去这些场所时要熟悉安全出口标志。进入此类场所应留心看一看逃生疏散路线上的防火门、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的位置,做到认识消防标志和消防设施。

  同时,不要随意玩火。小朋友们在任何场合下要做到不玩火,不随意摆弄电器设备。

  最后,要掌握正确方式安全逃生。火场逃生时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沿疏散指示方向从安全出口逃生。身上着火应脱下衣物或就地打滚。未成年人不具备救火和自救能力,不要组织未成年人参与救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