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年7月29日

  地点:惠来县前詹镇镇西埔村

  事件:7月29日18时许,惠来县前詹边防派出所,接该镇西埔村治保主任林某贞报警称:该村干部在开展创卫“两清”活动中,有村干部遭村民殴打。接报后,前詹边防派出所官兵迅速赶赴现场处置。

  经调查, 14时30分,西埔村村干部组织在全村开展创卫“两清”活动。18时许,该村村民林某新(男,41岁),驾驶摩托车到村广场质问村干部,什么人破坏其厝地上的土地“伯公”及石材,期间,林某新用拳头殴打村干部林某镇,致林某镇头部等受伤。

犯罪嫌疑人林某新犯罪嫌疑人林某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惠来县公安机关,对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人林某新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处理。

  (来源:惠来警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