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纪委通报两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例

  广州日报云浮讯(记者于敢勇)近日,中共云浮市纪委通报了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2015年8月23日至25日期间,新兴县中医院在接待“二级甲等中医院”复检评审组时,由市、县卫计部门等有关领导20多人陪同就餐,并提供了海鲜、野味等高档菜肴和高档酒水。接待期间,还安排了该医院参加评审会的各科室(办)主任、护长等40多人用餐。此次接待共花费公款33906元。该院院长陈俊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的处分;副院长梁剑东、张松林、欧芬均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的处分;后勤办主任谭启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的处分。给予陪餐的市、县卫计局和新兴县有关领导诫勉谈话。

  2015年11月18日,罗定市罗镜镇委书记叶长盛带领该镇部分班子成员及个别村支部书记等19人,以参观学习为名,到附城街道与该街道党工委书记卢录明等班子成员,在街道办事处饭堂公款聚餐。当晚参加聚餐人数共59人,席间还饮用了洋酒和散装米酒、红酒等酒水,共花费公款6394元。附城街道党工委书记卢录明,罗镜镇党委书记叶长盛,附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主任周鸣,附城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彭健波等4人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罗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沓世朗,附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伍荣朝,附城街道办党政办主任谭晓微等3人均受到党内警告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