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鹏(中)回国投案。 通讯员供图■王海鹏(中)回国投案。 通讯员供图

  ■新快报记者 黄琼

  通讯员 韦磊 王磊

  3月25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办公室和广东省追逃办统筹协调下,经广东省检察机关办案人员成功劝返,红通人员之一的王海鹏从美国纽约乘飞机回国投案,成为广东省又一到案的红通人员。新快报记者了解到,王海鹏涉深圳市政协原副主席黄志光案。

  涉嫌向时任汕头市委书记等人行贿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王海鹏是汕头市汇信沥青混合料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涉嫌行贿罪于2011年5月13日逃往美国。2011年5月19日,广东省检察院依法对其立案侦查。2013年4月,他被列为红通人员。

  2011年,广东省检察院反贪部门在办理深圳市政协原副主席黄志光案件时发现,2007年至2011年,王海鹏为承揽汕头市市政路沥青铺设工程等事项,多 次向时任汕头市委书记的黄志光、汕头市公路局原局长李建忠贿送财物。为逃避调查,王海鹏于黄志光案发后经中国香港潜逃至美国。

  潜逃美国 以结婚为名申办居留权

  立案后,广东省检察院于2011年6月向王海鹏提出配合调查取证要求,被王以患病为由拒绝。随后,广东省检察院司法协助处向美国驻广州领事馆通报王海鹏涉 嫌犯罪并滞留美国的情况,美方反映王海鹏正在以与美籍女友结婚为由申办美国居留权,广东检方立即向美方递交王海鹏涉嫌犯罪的材料,积极争取美方司法协助, 阻止王海鹏获得美国居留权。

  同时,反贪部门办案人员约谈王海鹏的亲属,耐心解释法律政策,积极动员他们协助劝返。在强大的法律威慑和检察机关劝返感召下,2016年初,王海鹏通过律师递交申请书,向检察机关承诺在2016年3月20日前后回国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