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清远讯 (记者曹菁 通讯员清城检、刘莉敏)男子自称被囚黑屋做苦力十多年,直到被执法人员从一间黑心棉被作坊内解救出来。去年被媒体广为报道的清远“现代包身工”案,引来了众多关注。最近该案终于有了新进展。尽管雇主在法庭辩称“我包他吃住,他有出入的自由,十年来我一直帮他保管工钱”,清远市中院仍然在二审终审中维持了原判,认定被告人刘某某犯强迫劳动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经查,被告人刘某某于2005年从江西省于都县将被害人谢某来先后带到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打古村委会敢鱼村、凤城街道田龙村委会八队的出租屋内,以包吃住的方式聘用谢某来从事“黑心棉”加工作业。其间刘某某以辱骂、殴打、十年间不支付任何工资报酬,强迫被害人谢某来从事“黑心棉”作业劳动,直至去年4月22日,执法人员在查处该“黑心棉”加工作坊时才将被害人谢某来解救出来。经鉴定,被害人谢某来患“轻度精神发育迟滞”。
刘某某及其辩护人一直否认指控,然而,被害人谢某来在被执法人员发现时,不但不会向人求助反而躲在角落不敢见人,其劳动及居住环境的肮脏程度让人瞠目结舌,长达十年的无偿劳作,谢某来俨然一个“现代包身工”。
在庭审上,面对被告方的辩解,公诉人指出:刘某某利用被害人谢某来比普通人智力及判断力低的特点,随意对其打骂;利用被害人不知讨要合理报酬的弱点长达十年不支付报酬;虽然被害人看似有人身自由,但其实被害人根本不会逃跑,被告人无须对其限制人身自由,被害人就会乖乖地为其劳动。这其实是一个使用显性兼隐性暴力手段强迫精神问题者劳动的典型案例。
(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