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满灰尘的“僵尸车”。

  文/图 广州日报记者关家玉

  轮胎泄气、漆面龟裂、车膜现空鼓……前、昨两日,湛江有不少市民向记者反映,在他们居住的小区里,停放着不少没人管的“僵尸车”,这些车辆长期占用小区公共停车资源,但由于缺乏相关法规支持,在缺少车主配合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对这些车辆的处理陷入两难境地……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湛江赤坎区年丰豪庭小区进行实地调查。在车库一角,一排20余辆摩托车停放在此。这些摩托车不仅蒙上了灰,甚至还缺胳膊断腿。“这些废旧摩托车停在小区楼下已经好几年了,既没人要,也没有人进行处理,本来停车位就紧张,好多业主的车都不好停放。”不得已之下,小区物管把这些车辆集中停放于此。据物管介绍,全小区类似的“僵尸车”共有近200辆,主要是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停放时间最长的已经达到了5年。

  无独有偶,在海北路一小区里,小区保安指着一辆满是灰尘的摩托车叫苦说,自2011年他来这里工作,这辆车就停在这里了,但从来没有人过问过,任凭风吹雨打。

  律师:物管可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广东比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覃刚说,小区内废弃的摩托车属于业主的私人财产,未经权利人同意,物业管理公司无权直接处置。不过,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者,对小区的公共安全负有管理责任,可对其风险进行控制与排查。

  湛江法律人士宫彩虹女士则建议,如果车辆常年占据公共空间或消防通道,存在安全隐患或侵害他人利益,物业公司前期可通过将车集中堆放,并在显眼位置通过张贴公告、公证处公证的形式,尽量找车主认领处理,如果期限内无人认领,应视为无主物进行处理,并向公安、消防、交通、城管等多个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