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特大电信诈骗案进行一审宣判,涉案的五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被判处四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均并处罚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4月起,刘某(另案处理)先后租用广州市黄埔区、佛山市南海区的楼房作为诈骗犯罪窝点。刘某先后聘用包括柯某良等五名被告人在内的13人(其余八人另案处理),分工合作,以冒充中国中医科学院等单位调查专员开展电话回访的形式,编造帮被害人办理医疗补贴、公证费等事由进行电话诈骗活动。涉案五名被告人中柯某良负责管理该团伙,郭某朋、柯某婷冒充电话调查员,秦某兵、钟某荣冒充专家、教授等身份。该团伙共诈骗全国各地多名被害人,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2947619元。其中广州番禺区一位79岁的老太冯姨在长达一年的时间内多次受骗,被骗金额高达57万余元。

  据悉,该案中绝大部分的受害人是70岁以上的老年人,该团伙利用中老年人急于治疗的求医心理,专门针对有过往购药行为的中老年人实施有组织的连环骗术,对受害人造成了严重的身心伤害,影响群众正常生活秩序,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被告人柯某婷辩称,不清楚诈骗的情况,只是听从老板安排打电话问对方的身体状况和基本信息,把能打得通的电话告诉主管,自己并没有向对方推销产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五名被告人并非都实际参与了该案所涉每一宗诈骗中每一名被害人的诈骗过程,但综合全案证据,该团伙是在刘某统一领导下,统一学习下发的话术资料后,随机、海量地拨打被害人的电话实施诈骗的,诈骗手法一致、配合紧密,且由刘某统一发放工资和提成。综上可见,五被告人在实施诈骗过程中接受统一指导,作案手法一致,行为密不可分,且共同分配违法所得,已形成一个稳定的诈骗团体,故每人均应对整个团体的诈骗金额承担责任,该辩护意见理据不足,不予采纳,但对于五被告人并非直接参与全部诈骗的情节在量刑时予以考虑。最终,综合考虑五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后,作出上述判决。

  [连线法官·防范诈骗贴士]

  留存交易凭证 收集付款证据

  涉案金额认定不能仅依据受害人证言,而要看是否存在证据佐证。如本案中另一受害人吴伯称其多次货到付款,共支付了27.5万元用以购买药材、手表等,但仅有其中一笔10万元的付款有邮政公司快递人员签收记录予佐证。因此建议发生款项往来时,务必留存转账凭证、银行流水、签收记录等凭证,切勿采取现金交付方式,如发现是诈骗行为,应在第一时间收集保留所有资金往来凭证,便于日后维权。

  正规渠道购药 保护个人隐私

  本案的受害人中大部分属有电视、报纸购物经历的中老年人,部分药品购买来源并不可靠,相关信息遭到了泄露。其中一名受害老人在拒绝继续购买药品后还遭到了威胁恐吓。被告人得到受害人购物历史记录及联系方式后,推销时更具有针对性,让受害人更易上当。建议各位群众,就医、购药时应走正规渠道,通过正规药店、医院,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不要为图方便、省钱购买来历不明的药品、保健品。

  提高辨别能力 增强防骗意识

  老年人因其防范意识不强、信息摄入较少、识别能力不高、需求感强烈,属于诈骗犯罪的“高危”人群。如本案中,被告人多次自称为国务院总理保健医生、中科院院长、扶贫办主任、中纪委科长等职务行骗,被害人均没有识破。呼吁老年人勿轻信陌生电话来信,切勿透露个人及家庭信息,遇到可疑电话时及时报警或向他人求助。广大群众也应多陪伴老人,向身边的老年人普及防诈骗常识及正确养生知识。

  记者 祁雷 通讯员 潘玲娜 叶芳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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