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扮“调查专员”专骗老人

  79岁老人一年被骗近60万元 五案犯被判刑

  方晴

  广州日报讯 (记者方晴 通讯员 潘玲娜、叶芳晖)记者昨日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特大电信诈骗案进行一审宣判,涉案的五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被判处四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4月起,刘某(另案处理)先后租用广州市黄埔区、佛山市南海区的楼房作为诈骗犯罪窝点。刘某先后聘用包括柯某良等五名被告人在内的13人(其余八人另案处理),分工合作,以冒充中国中医科学院等单位调查专员开展电话回访的形式,编造帮被害人办理医疗补贴、公证费等事由进行电话诈骗活动。涉案五名被告人中柯某良负责管理该团伙,郭某朋、柯某婷冒充电话调查员,秦某兵、钟某荣冒充专家、教授等身份。该团伙共诈骗全国各地多名被害人,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294.7619万元。其中广州番禺区一位79岁的老太冯姨在长达一年的时间内多次受骗,被骗金额高达57万余元。

  据悉,该案中绝大部分的受害人是70岁以上的老年人,该团伙利用中老年人急于治疗的求医心理,专门针对曾通过电视购物等平台购药的中老年人实施有组织的连环骗术,对受害人造成了严重的身心伤害,影响群众正常生活秩序,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被告人柯某婷辩称,不清楚诈骗的情况,只是听从老板安排打电话问对方的身体状况和基本信息,把能打得通的电话告诉主管,自己并没有向对方推销产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五名被告人并非都实际参与了该案所涉每一宗具体诈骗案件,但综合全案证据,该团伙是在刘某统一领导下,统一学习下发的话术资料后,随机、海量地拨打被害人的电话实施诈骗的,诈骗手法一致、配合紧密,且由刘某统一发放工资和提成。因此,五名被告人在实施诈骗过程中接受统一指导,作案手法一致,行为密不可分,且共同分配违法所得,已形成一个稳定的诈骗团体,所以每人均应对整个团体的诈骗金额承担责任。以“只是听从安排,未推销产品”的辩护意见理据不足,法院没有采纳,但对于五名被告人并非直接参与全部诈骗的情节在量刑时予以考虑。最终,综合考虑五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专家提醒,本案的受害人中大部分属有电视、报纸购物经历的中老年人,部分药品购买来源并不可靠,相关信息遭到了泄露。建议各位市民,就医、购药时走正规渠道,通过正规药店、医院,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不要为图方便、省钱购买来历不明的药品、保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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