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珠海讯 (记者陈治家)昨日,珠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凡纳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高职)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或35周岁以下非应届高专生可直接入户,同时一些符合条件的技工落户没有学历要求,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2月28日。

  根据办法,人才引进是指珠海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从市外引进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等,并依程序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档案接收及户籍迁入等事项。

  申请引进的人才要符合的基本条件有: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性和女性年龄分别在50周岁以下和45周岁以下(本办法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有犯罪记录的人员,需刑罚执行期满五年。在此基础上,符合条件的十类人才,经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就可直接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成为珠海引进人才,也就意味着能落户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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