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各口岸春节期间截获禁止进境物712批,其中虫草燕窝鱼胶海参等名贵产品45批
一旅客花了5万多元在澳门特区买了十盒冬虫夏草,原本打算过节赠送亲友,结果从珠海横琴口岸过关时才得知是违禁物品。随着出境旅行成为越来越多内地居民度假的首选,在境外购物也成为很多人旅行中的压轴戏。但是,不少人因为不了解相关法规,盲目在境外“买买买”,过关时却被“截截截”。昨日,记者从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旅客违规携带物品的数量在近期明显上升。仅仅春节假期,该局在珠海各口岸入境旅客携带的物品中共截获禁止进境物712批,其中截获名贵产品冬虫夏草、燕窝、鱼胶、海参等45批。
文/图 广州日报记者陈治家通讯员邓璐、马玲
横琴口岸:截获冬虫夏草、海参等
春节假期,正值珠海横琴口岸的入境客流高峰期。在熙攘的人群中,一名旅客携带数个包裹准备通关。X光机成像显示,其中一个包裹中装有大量冬虫夏草,检验检疫与海关对此包裹进行了共同查验。检查发现,该名旅客携带有十盒未经检疫审批的冬虫夏草礼盒,遂将该批冬虫夏草移交检验检疫后台进行处置。
据了解,该名旅客在澳门花了5万多元买这批冬虫夏草礼盒,原本打算带回赠送亲友,结果在过关时被截才得知不能随便携带入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冬虫夏草为动物源性中药材,该批冬虫夏草礼盒未经申报且无相关检疫审批手续,是禁止携带、邮寄入境的。对此,检疫工作人员依法对该批虫草予以截留并进行监督退运处理,并耐心对该名旅客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
无独有偶,一对内地的夫妻大年初四在澳门游玩,见到琳琅满目的商品忍不住“买买买”,结果在横琴口岸过关,随身携带的6盒海参、1盒元贝和8盒燕窝,重达4.46千克,货值超万元,由于其携带入境时既未主动申报,又不能提供有效的检疫审批证明,全部被截。
九洲口岸:被截物品水果占七成
由于内地旅客出境旅游与港澳旅客回乡省亲的客流叠加,春节假期珠海各口岸迎来了客流高峰,境外“买买买”,过关时“截截截”的事件大增。据统计,春节假期期间,珠海口岸截获禁止进境物712批、564.5千克,其中截获名贵产品冬虫夏草、燕窝、鱼胶、海参等45批,38.2千克。在截获物品中排名第一位的是水果,仅仅九洲口岸截获的禁止进境物216批次、118千克中,水果批次就占69%,紧随其后的是动物肉制品。
珠海检验检疫局九洲办事处旅检科工作人员在一名入境旅客携带的行李中截获了24包腊肠,重达14.4公斤。据了解,该名旅客在香港购买腊肠,准备用来新年馈赠亲友,由于其携带肉制品入境时既未主动申报,又不能提供有效的检疫审批证明,九洲办已对该名旅客实施行政处罚,并对该批腊肠作退运处理。
2月2日晚,九洲办事处工作人员又在一名入境旅客携带的行李中截获海参、花胶共7件,重达2.8千克。办事处工作人员同样对该批物品作退运处理。 拱北口岸:入境车里截获鹿茸
同样,近日珠海检验检疫局拱北办事处工作人员在对一辆入境车辆进行查验时,截获鹿茸0.59公斤。经珠海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鉴定,该鹿茸来自于马鹿。马鹿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低危,中国国家Ⅱ级保护动物。目前,该批鹿茸已按相关规定处理。
根据相关规定,这类动物源性中药材,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并具有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的,方可携带入境。携带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境或者携带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出境的,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规定的指定口岸进出境,携带人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进出口证明书。
这名澳门旅客回内地省亲,所带鹿茸也是准备用来馈赠亲友的,检验检疫部门按规定对其作退回处理。
哪些物品是违禁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物品有三大类16个条目,动物及制品包括活动物(犬、猫除外)、生或熟肉类、鲜奶和奶酪等制品、蛋及蛋制品、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油脂皮张毛类骨角制品、动物源性饲料肥料七大类;植物及制品包括新鲜水果蔬菜、烟叶(不含烟丝)、种子(苗)、有机栽培介质四大类;另外,菌种、器官组织、动植物尸体和标本、土壤、转基因生物材料等其他检疫物也禁止携带。
根据《名录》,比较热门的应节物品诸如新鲜水果、花胶、海参、鲍鱼、鱼翅、肉制品等都是禁止携带邮寄入境的。
海关提醒:
携带禁止进境品或被罚款
珠海检验检疫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对截获的禁止进境物实行退回或销毁处理。
但是能够享受原路退回处理,以港澳旅客居多,因为原路退物须有人接收。而对于内地旅客,很多就是白买了。
不仅销毁处理,出入境旅客未报检或者未依法办理检疫审批手续或者未按检疫审批的规定执行的,携带禁止进境的动植物产品入境的,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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