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叶虹 见习记者 曾德顺 通讯员 吴敏怡) 小亮(化名)深夜酒后驾车,几公里内接连发生两起交通事故。先是与一路人相撞,逃逸过程中又撞上店铺铁闸门,造成铁闸门损坏,再次逃逸。东莞市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小亮批准逮捕,昨天该案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小亮是一家车辆维修店的员工,2016年9月17日0时30分许,小亮酒后(经鉴定,被告血液中乙醇含量为77.87mg/100ml)驾驶粤S牌小型轿车,当行驶至东莞市寮步镇金园新路28号路段时,与被害人阿光(化名)身体发生碰撞,造成阿光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小亮驾驶肇事车辆逃逸,在逃逸过程中再撞到寮步镇石大路25号路段店铺的铁闸门,造成铁闸门损坏,之后离开现场。
2016年9月17日3时40分许,在交警部门的传唤下,返回现场接受交警处理。经认定,小亮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驾驶车辆为小亮老板卖给客户的二手车,因未过户临时停放在店铺。
对于当晚撞到人的事实,小亮称事先并不知道撞到了人,“我以为是剐蹭到了什么东西,减速看了也没发现有人”,小亮称,直到交警部门传唤自己才知道撞到了人。事后,交警并未在事故车辆的行车记录仪内存卡中找到事发时的录像画面。
小亮称,自己当时车速在50码左右,且因离单位较近,“只有2~3公里的样子,晚上也没什么人,我才敢开车的。”
庭审现场,小亮当庭认罪。目前,小亮家属已经向受害人家属赔偿4万元,并且双方已口头达成协议谅解,承诺额外再赔偿13.5万元。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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