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恩爱的一幕,总是羡煞单身狗,但聚散离合本是缘,能好聚好散就最好。而在厦门一对情侣为了86万彩礼钱竟然对簿公堂!

  刘先生是广东汕头人,张小姐家住厦门市思明区,四年前,两人建立恋爱关系随后同居,2014年初,张小姐怀孕了,双方开始协商结婚事宜,几个月后,两人在汕头刘先生家中举行了婚礼仪式,婚礼当天,双方父母均有到场见证。

  据刘先生说,他为这场婚礼支付了近百万元的彩礼。两人决定结婚之后,刘先生就曾经准备了60万元现金,将这笔钱作为彩礼亲自送到了张小姐厦门的家中。而在婚礼举行之前,张小姐的父母又加码要求将刘先生名下的厦门房产添加张小姐名字。随后经双方协商,张小姐放弃房产加名,但要求刘先生再行支付26万元彩礼。

  婚礼之后双方就住在汕头,不过双方并没有正式办理结婚登记,举办婚礼三个月后,张小姐离开汕头回到厦门,准备说服父母同意去办理结婚登记,谁也没想到,这一次却导致两人关系最终恶化。

  原来张小姐回到家中,没有说服自己的父母,刘先生认为女方结婚条件一再加码,而女方则认为男方没有兑现房产加名等承诺,双方矛盾越来越深并开始激化,最终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就这样婚礼后不到一年,刘先生就向法院起诉,要求和张小姐解除同居关系,并主张孩子抚养权,然而更意外的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刘先生通过调查核实,张小姐腹中胎儿已被引产,法院因此驳回了刘先生诉求。

  同年6月,刘先生又向法院起诉,要求张小姐及其母亲王女士,退还全部彩礼86万元及1.2斤黄金。刘先生起诉称,张小姐以怀有身孕为由,要求刘先生与其结婚。婚礼前,刘先生按照张小姐的要求给了女方家86万元礼金以及1.2斤黄金。刘先生认为,张小姐因为怀孕而要求结婚,在婚礼前索要了近百万元礼金,但在他要求登记结婚时,张小姐又进一步提出索要房产,得知不能如愿后,不但拒绝办理结婚登记,还擅自将孩子引产。女方一系列行为让人怀疑其系有预谋的骗婚行为。因此,他起诉请求,判决张小姐及其母亲共同返还礼金86万元和1.2斤黄金。

  对于刘先生的说法,张小姐进行了反驳

  “我不是骗婚!”张小姐反驳说,自己在引产前,曾多次给刘先生发短信与微信、打电话,并表示愿意在“不需要任何附加条件”的情况下与刘先生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刘先生却置之不理,导致她经历痛苦折磨,严重影响胎儿健康状况,最后只好引产。

  张小姐还说,彩礼她的确收了,但只有26万元,不是86万元。这26万元用于购置首饰、宴请亲朋好友等等,早就花完了,不应要求她返还。而且,婚礼已经办了,两人也同居了几个月,具备婚姻生活的实质内容,不属于法律规定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

  最终双方调解:女方返还35万元,经审理,海沧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女方返还一半彩礼即返还4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