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强化警示教育,日前,肇庆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一、端州区黄岗街道岩前社区居委会违规公款大吃大喝问题。

  2011年4月至2014年年底,时任岩前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梁松光等7名班子成员在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情况下,以接待为名在外吃饭消费,3年多共用集体资金支出接待饭餐费111万元。此外,上述7名人员还存在违规领取交通补贴和计提奖金34万元等违纪问题。

  2017年12月,端州区纪委——

  ●给予时任岩前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兼主任梁松光开除党籍处分,

  ●给予岩前社区居委会副主任黄爱芳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分别给予岩前社区居委会干部梁杏常、刘耀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分别给予岩前社区居委会干部何杰研、梁明娣和刘彩兰党内警告处分。

  二、高要区蚬岗镇党委委员梁思亮、李华兴授意下属单位违规使用公款送礼问题。

  2013年至2016年,时任蚬岗镇党委委员梁思亮和党委委员李华兴在分管镇经济发展总公司期间,授意该公司购买赠送土特产6万多元。

  同时,两人还授意所分管(挂钩联系)的华辉公司购买赠送土特产3万多元。

  2017年11月,高要区纪委分别给予梁思亮、李华兴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三、四会市贞山街道办党工委原书记冼永平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大搞办公室装修等问题。

  2011年至2016年间,冼永平多次接受企业老板所送“红包”共17.1万元。

  2013年,冼永平授意通过拆分工程、虚构项目套取资金47万元违规大搞办公室装修等工程。此外,冼永平还存在其它违纪违法问题。

  肇庆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冼永平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德庆县凤村镇卫生院原院长黄耀松授意下属违规赠送土特产及私车公养、公款吃喝等问题。

  2013年至2016年,黄耀松在担任凤村镇卫生院院长期间——

  ●授意该卫生院违规使用公款80942元购买土特产用于赠送给有业务往来的医疗机构专家、教授等。

  ●利用职务便利,将其个人在肇庆市区消费的非工作业务用餐发票共4697元在单位报销;

  ●个人非工作业务汽车加油的发票共14663.32元在凤村镇卫生院入账报销;

  ●违规使用单位的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共15120.84元。

  ●此外,黄耀松还存在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2017年12月,德庆县纪委监察局给予黄耀松留党察看二年和行政撤职处分。

五、封开县南丰镇政府违规公款接待、公款送礼等问题。

  2013年,南丰镇政府——

  在接待工作中多次安排接待对象及陪同人员到娱乐场所消费,所消费的费用17820元用公款支付;

  用公款157393元购买土特产,并经时任党委副书记、镇长邓镜海批准用于送礼。

  ●邓镜海对此负直接责任且存在其他违纪行为,被封开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处分;

  ●时任南丰镇纪委书记伦雄,监督失责,被封开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时任南丰镇党委书记卢柳添因不正确履行主体责任,被诫勉谈话。

  来源:肇庆市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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