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云浮讯 (全媒体记者于敢勇)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近日发出第一份《限驾决定书》,限制被执行人驾驶非营运性小汽车,以“限驾令”的方式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
在冯某、肇庆某房地产公司与罗某、陈某、罗某追偿权纠纷一案中,罗某、陈某、罗某一直拖欠冯某及房地产公司代偿款200多万元。端州区人民法院依法责令罗某、陈某、罗某在限期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三人仍然迟迟不履行。
今年3月,端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将罗某、陈某、罗某纳入了限制高消费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端州区人民法院发现罗某、陈某、罗某名下虽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但三人一直居住在别墅里,平时出入都开小汽车。
近日,为严厉惩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端州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将首份《限驾决定书》张贴在法院公告栏及罗某、陈某、罗某的住所、社区宣传栏,依法限制其驾驶非营运性小汽车。如被执行人有违反限驾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端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将对其实施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