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陈羽凡已按规定到社区戒毒报到 三年需完成22次尿检)

  新京报讯 按照石景山警方12月16日出具的关于陈羽凡“社区戒毒决定书”,陈羽凡应在收到决定书15日内到执行地报到,否则视为拒绝社区戒毒。12月29日傍晚,新京报记者从相关人士处获悉,陈羽凡已按规定到社区进行戒毒报到,3年需完成22次尿检。

  新京报此前报道,据北京市石景山警方做出的“社区戒毒决定书”显示,查明陈涛(陈羽凡)于2018年11月24日零时许,在其家中以“烫吸”的方式吸食毒品冰毒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决定责令违法行为人接受社区戒毒三年,从2018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16日。

  按照石景山警方12月16日出具的关于陈羽凡“社区戒毒决定书”,陈羽凡应在收到决定书15日内到执行地报到,否则视为拒绝社区戒毒。眼看戒毒报到期限临近,陈羽凡是否按照规定期限到社区戒毒报到仍然备受关注。

  12月29日傍晚,新京报记者从相关人士处了解到,陈羽凡已经按规定期限到社区进行戒毒报到。一位负责戒毒教育方面的社区民警介绍,社区戒毒的本意是让戒毒人员接受大众监督,远离毒品,成功戒毒。“社区戒毒人员除了需要到派出所尿检外,还需要参加一些教育、公益等活动,社区戒毒的三年时间里戒毒人员是自由的,可正常生活和工作。”

  相关人士介绍,社区戒毒人员第一年需每月尿检一次,第二年两个月尿检一次,第三年三个月尿检一次,三年共需完成22次尿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若戒毒人员在接受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