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医生治不孕不育是否“超范围执业”?
议论风生
涉事医生是否脚踩“医”、“药”这两条红线,其中的种种问题,显然都该查明。这不仅是给涉事患者一个交代,更是给中医形象、互联网诊疗的交代。
微博实名认证为执业医师的“大V”@成都下水道最近公开发文批评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肿瘤科医生张少聪,称张少聪作为一名肿瘤科医生,却通过认证微博、头条号塑造“不孕不育专家”形象,向患者开出名为“水蜜丸”的药方,引导其向“百杏医生”转账买药。对此,其所在医院称已经了解到此事,正联合医院监察科等部门对张少聪进行约谈,具体情况需进一步了解。
这一事件之所以能引发公众关注,无疑是“肿瘤科医生治疗不孕不育”这点。除此之外,在诊疗服务由线下转线上、多点执业等医疗新形势深刻影响医疗系统的语境下,张少聪“线下看肿瘤、线上看不孕不育”事件也很有现实意义。
对于其“线下看肿瘤、线上看不孕不育”的行为,张少聪解释“中医从来不分家”,但是,稍有医学常识的人就会明白,这一解释站不住脚。
《中医药法》第十四条规定,中医诊所应当将本诊所的诊疗范围、中医医师的姓名及其执业范围在诊所的明显位置公示,不得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而《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医师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应当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等活动。
也就是说张少聪作为肿瘤科医生,是否具备看不孕不育的专业知识,这一点还有待查证,但是如果其所持的《医师执业证书》不包含不孕不育这个执业范围,那他就涉嫌超范围执业。
在采访中,张少聪还提到,自己有30%的治愈率,甚至拿自己的为人背书,还称与某中医大师相比,大师坐诊50年,有效果的也只有几个人——这种所谓的“口碑”并非统计学意义上的治愈率,用踩低别人来抬高自己的做法,也缺乏行业道德。
翻看“大V”@成都下水道的微博,能看到他贴出了一些患者及相关人士对涉事医生行医套路“扒皮”的留言截图。当然,也能看到一些患者以自己为例,证明其医术及“水蜜丸”药方确实有效,并无不妥。而对于质疑,涉事医生全盘否认,称网上的指责是“故意炒作”,不能对外公开,但效果“有口皆碑”。
药物是否有效,与患者自身的具体情况紧密相关,确实是一个专业范畴的问题,并不好下定论。但是,“扒皮”与“反扒皮”一来一往之间,确实有重重疑云待解。
比如,张少聪称自制的“水蜜丸”是其祖传秘方,不能对外公开。应该承认,“秘方不外传”这种想法已存在民间很多年,并被很多人所接受。然而,现代社会既需要保护知识产权,更需避免借保护知识产权之名,来推销伪科学和伪产品。
“水蜜丸”的成分是什么,到底是“一人一方”还是批量制造,是否改变原有药物的性状,涉事平台“百杏医生”是否具备相关资质……这些问题,显然都应该引起涉事医院及当地监管部门的注意,并介入调查,给患者、民众和舆论一个权威、公正的解释。
在互联网诊疗如火如荼的大背景下,“肿瘤医生治不孕不育”这一事件,涉事医生是否脚踩“医”、“药”这两条红线,其中的种种问题,显然都该查明。这不仅是给涉事患者一个交代,更是给中医形象、互联网诊疗的一个交代。
□罗志华(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