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羊城派记者 林翎 通讯员 刘洪希 王伟华

  12月6日凌晨,拿证还不到1个月的茂名化州籍女子赖某酒后驾驶小轿车行至中山市坦洲镇潭隆南路路段时,被坦洲交警截停例行检查。其间,赖某先是想弃车逃跑,被抓获后又责怪车上的朋友不劝阻自己。12月9日,检验报告证实赖某血液酒精含量为78.5 mg/100ml。

赖某酒后驾车被查赖某酒后驾车被查

  12月5日晚,中山市坦洲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坦洲镇潭隆南路市际治安卡点执勤。翌日凌晨1时许,执勤民警截停一辆粤C779×9号牌小轿车例行检查时,驾车女子停车后拔腿就跑。民警当即徒步追赶,并在当事女子逃出两百米处时将其抓获,随后带回执勤点进行酒精测试。其间,当事女子每吹一口气又停止检测,一连11次“吹波波”才最终检测出呼气酒精含量为95mg/100ml,涉嫌醉酒驾车。

  经查,当事女子叫赖某,年仅19岁、茂名化州人,今年11月15日刚拿到驾驶证,距离事发时还不到一个月。在得知自己的酒精含量超过醉驾标准后,赖某不反省自己,反而喋喋不休地责怪车上的朋为什么不阻止她开车。

  据交代,12月5日晚上22时左右,赖某与车上的四名朋友在坦洲镇创意文化园某酒吧喝酒,其间,赖某自己喝了4、5罐罐装啤酒。翌日凌晨0时40分许,赖某离开酒吧时自以为很清醒,于是不顾交通安全驾车载四名朋友回坦洲镇十四村。途中遇到民警查车后,因担心自己酒后驾车受到严厉处罚,停车后想一走了事,但最终未能逃脱。民警随后将赖某带往医院抽血检验。

  12月9日,司法检验报告显示赖某血液酒精含量为78.5 mg/100ml,确认为酒后驾车,依法将被处罚款2000元,记12分,扣证6个月。另外,由于赖某尚在实习期内,交警部门还将依法注销赖某的驾驶证。

  针对赖某酒驾被查、责怪朋友不劝阻一事,交警部门提醒:一起喝酒的亲友确实是有相互劝阻酒后驾车的义务,但最终的主动权还在于自己,希望广大驾驶人严守酒后不开车的红线,确保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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