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昨日,深圳交警正式对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进行处罚。一辆满载煤气瓶的电动自行车因驾驶员未戴头盔而被现场民警拦停,他被交警处暂扣车辆,罚款2000元的处罚。

  5月10日起,深圳交警在全市推广“珍爱生命、从头做起”安全驾驶电动自行车活动,将驾驶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作为对特殊行业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管理条例和查处涉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裁量情节。5月10日至15日为过渡期,昨日起全面实行。

  昨日,深圳交警继续采用异地化用警、大兵团作战、全区域覆盖的模式开展BD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为第三十六次交通秩序整治统一行动,深圳交警举全警之力,抽调各大队警力共1500人,设置94个整治组,联合公安分局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此次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外卖、快递等特殊行业人员驾驶电动车逆行、进入机动车道、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昨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在福田辖区南园路松岭路交会处执勤点,一辆满载煤气瓶的电动自行车因驾驶员未戴头盔而被现场民警拦停。该驾驶员被拦停后说:“今天早上出来的时候本来想着戴上头盔的,但是因为天气太热了就没戴,戴上头盔还是好些,能保障安全,一定会改正。”随后,现场执勤民警对这位违法驾驶员予以暂扣电动自行车,该名驾驶员将面临罚款2000元的处罚。

  (广报全媒体记者周伟良 通讯员张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