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 妇女改嫁,带着几个孩子进入新家庭。虽然入了户,却因孩子仍跟生父姓,遭遇分不到承包地的窘境。增城区小楼镇的汤姓兄弟尽管获得仲裁支持,还向法院申请了执行,分地仍然困难重重。

  不改姓,就别想分地

  1997 年,增城村民张某带着儿子汤文科三兄弟和女儿(目前已出嫁并外迁户口)改嫁到小楼镇江坳村樟村二社,与村民周金权结为夫妇。2003年,张某及子女的户口 都迁到了村里。1997年至今,二社共分配过三次土地。前两次分地,4个子女都分到了土地,一家总面积共4.9亩。

  去年年初,二社再次分地,周金权一家却仅有周金权夫妇二人分到了地,共计1.24亩。汤文科说,社里提出要他们几兄弟改姓周,否则,三兄弟及汤文科的妻子以及老二的儿子共5人不予分地。

  一亩地,收成好的话一年有几万元收入。但改姓要涉及各方面证件的变动和孩子的学籍问题,汤文科说,家人并不考虑。

  社里说这是“村规民约”

  周金权一家找到小楼镇政府请求解决此事。但当镇政府要求社里依法给周家分配土地时,却被村里以村规民约为由拒绝。周金权一家又来到增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去年5月,该仲裁案开庭。

  二社辩称,此前两次给三兄弟分地,是考虑到周金权家庭困难,且几个孩子读书时使用的是周姓(汤文科解释说,小学时老师确实将其姓登记为继父的姓,之后户籍信息化,其身份证上是汤姓),并不知道他们迁入时是按汤姓办理手续。

  二社称,社员获悉后异议甚多,经开会决定,只要几兄弟尊崇祖训、入乡随俗,汤姓改周姓,且2015年办好手续,2016年起就可以享受同等土地分配待遇。

  拿了文书,却遇执行窘境

  仲裁委审理认为,汤文科等5人均是二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承包集体土地的权利。除汤文科三兄弟外,另两人因落户该社的时间问题,不参与本轮土地承包分配。于是裁定二社向汤文科三兄弟退还承包土地。

  去年8月,汤文科三兄弟向增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增城法院表示,周金权一家人应分得田地共计4.9亩,实际需执行的是3.7亩,但该案执行标的是合作社分地的行为,而非具体的3.7亩土地,无法通过强制手段达到执行目的。

  增城法院执行立案后,先后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限期履行通知书》。执行干警同时到村委调查,并电话通知二社法定代表人周某到村委,周某以自己无权作主为由拒绝到场。

  经调查了解,该案纠纷在裁决前,已经过村委、司法所、镇政府、农业局等部门的多次协调。昨日,执行干警走访小楼镇政府,寻求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