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胡珊霞 通讯员叶芳晖报道 企业经营不善,老板欠薪一年多后还逃匿躲债。昨日,新快报记者从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南海两家鞋厂的老板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获刑。

  唐某在南海区经营一家中小型鞋厂,雇了数十名员工,但因经营困难,从2015年2月起拖欠员工工资,后无力偿还,唐某便在办公桌上留下一份委托书,说明已 欠付工资24万余元,之后便逃匿至外地。工人们向行政部门反映欠薪情况,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唐某发出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限 期内支付全体员工工资,但唐某置若罔闻。此后,唐某在南海区某酒店住宿时被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唐某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无独有偶,南海区里水镇另一家鞋厂的老板蒋某从2015年初起便开始入不敷出,欠薪24万余元。蒋某便独自一人开车逃匿到广西老家,直至被警方抓获。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蒋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