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吴笋林 成立公司以投资经营服装厂、搅拌站等名义,虚构高额回报,实施非法融资,一年多向784人“吸金”8058万元。昨日,男子熊开宇等19人分别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广州市中院受审。目前该案一审尚未判决。

  据 广州市检察院披露,2014年2月至2015年4月间,熊开宇、袁海安伙同邱明发、吴旺平等人,成立广东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投资经营湖北襄阳市服装 城、搅拌站,广西巴马饮料厂等名义,虚构高额回报,实施集资诈骗行为。在此期间,被告人赵亚兵等17人(实业公司员工)以上述投资经营名义,未经金融监管 部门批准,从事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经审计,该公司非法融资行为导致的受害人数达784人,涉案金额8058万元人民币。上述款项除部分用于支付被 害人按照合同所得收益及维持投资企业日常开支外,大部分被熊开宇等人分赃,造成被害人损失7404.7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熊开宇、袁海安的行为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赵亚兵等17人的行为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昨 日的庭审现场,除了熊开宇、袁海安等主要被告人外,其余多数被告人中以80后、90后居多。第一被告人熊开宇承认自己的公司有非法集资行为,对指控数额也 无异议,但认为自己只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构成集资诈骗罪。他辩称公司向客户承诺的年息没有超过24%,公司也没有制造虚假项目来集资,“项目都是 真实的,都有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