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交通部发布新修订版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11 月 1 日实施)与新修订版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10 月 1 日 实施),并对其中相关条例进行了修改与删除。新规明确规定,10 月 1 日起,网约车司机将被纳入出租汽车驾驶员范畴进行统一资格考试,出租汽车驾驶员如出现交通肇事犯罪等,将被撤销从业资格。同时,相比 7 月 28 日出台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新《规定》的罚款金额大幅度提高。
根据修订后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符合如下条件: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 3 年以上驾驶经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 3 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 12 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同时,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 3 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 12 分记录的材料以及无暴力犯罪记录的材料。
此外,与 7 月 28 日出台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比,新规对于 “ 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 ” 等行为的罚金由原来 “2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 ”,提升到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 ”。
违反新规,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 5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对于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等出租车 8 类违规行为,将处以 200 元 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
同时记者注意到,新修订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中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修改为:“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根据经营成本、运价变化等因素及时调整承包费标准或者定额任务等。”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该新规或将对一直被诟病的 “ 份子钱 ” 带来一定冲击,促使业内改革。
新规出台,多家网约车公司表示将增强平台对于驾驶员的审核力度。滴滴表示,滴滴正在按照网约车新政的要求, 对驾驶员准入进行审核和清理。同时也希望网约车驾 驶员考试能够进行更多创新,如借助于互联网平台向驾驶员推送培训内容,开展网上考试等,既满足管理的需要,又能为广大网约车驾驶员提供便利。
深圳晚报记者 刘菲菲 编辑 高晨曦 见习编辑 李怡天 责校 徐雅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