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全媒体记者/李书龙 方镇彬)南方日报在11月17日刊发南方调查《“黑户”帽子别再传下去了》,报道了东莞市黄江镇信宜籍代耕农群体户口悬空近30年之事。东莞市公安局近日 回复本报表示,将对辖区内代耕农做一次摸底调查,引导和协助代耕农中的无户口人员回原籍办理恢复户口,同时协助非东莞户籍代耕农办理社会保险。

  东莞市公安机关的调查显示,代耕农是我省农村 改革后,珠三角地区出现的一种特殊社会现象,上世纪80年代初,原东莞县黄江公社梅塘大队管辖的龙见田、田心、大冚、旧村4条自然村人少田多,劳动力严重 不足,为解决这一矛盾,避免田地丢荒,当时的黄江公社同意梅塘大队将一部分田地以代耕的形式交由信宜籍的农户代耕。因此,从1980年开始陆续有信宜洪 冠、茶山、怀乡3个公社的农户举家前来代耕。

  入莞一年后,代耕农向当地公社提出入户申请,在黄江公社或梅塘大队开出户籍接收证明,并从1981年起陆续回家办理户籍迁移证。不过,在1981年,仅有9户40人成功落户黄江,同年及其后迁出户籍的其他人被暂缓落户,而他们在信宜的户籍已被注销。

  东莞市公安局表示,2002年12月2日,东 莞市政府召开了专门工作会议,明确当时黄江公社出具了接收证明的33户代耕农可在黄江镇办理落户手续,迁入当地居民户口。当时黄江公社同意迁入的110人 优先入户,在黄江镇出生和嫁入黄江的126人经办理亲属公证和婚姻公证、甄别身份后方可入户。其他代耕农自发前来签订的耕种合同视为劳动合同,按流动人员 政策管理。

  东莞市黄江镇政府表示,2003年以来,该镇逐步引导符合政策入户条件的代耕农落户东莞,直至2014年12月,符合条件的33户代耕农(包含1981年入户的9户代耕农)已全部在黄江入户。

  记者了解到,1980年从信宜陆续迁来东莞的 代耕农中,部分人当年在梅塘大队开具了户籍接收证明,而此后在入户审核中,相关部门认为梅塘大队不具备户籍接收的权限,其开具的接收证明无效,这批代耕农 因而排在2002年相关解决方案的入户“红线”之外。近年来,部分无户籍的代耕农已返回茂名信宜原籍办理入户手续。

  东莞市公安局表示,目前东莞市对于代耕农问题的政策明确,符合入户条件的代耕农已全部办理了落户手续,而不符合入户条件代耕农则按照流动人员政策服务管理。

  对于目前仍无户籍的代耕农,东莞市公安局表 示,接下来将对辖区内的代耕农做一次摸底调查,引导和协助代耕农中的无户口人员回原籍办理恢复户口;同时严格执行《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指 导协助非东莞户籍的代耕农办理东莞居住证和社会保险,享受我市的社会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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