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罗阳辉 通讯员 交宣)《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从9月1日起开始实施,摩托车的限行范围基本就是广州市的中心城区,另外还有番禺区的广州大学城以及广州南站区域也都是限行区域。驾驶摩托车非法上路究竟有多危险?近日,广州交警提供了2宗今年发生的摩托车典型事故案例,并进行事故分析。
案例
1、无证驾驶摩托车撞大货,司机丧命
2017年3月15日19时50分许,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何某某在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下,驾驶二轮普通摩托车沿白云区红星村路由西往东行驶至石井大道路口,在路口交通信号灯为红灯时仍实施由西向北左转弯,适遇陈某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重型低平板自卸半挂车沿白云区石井大道由北往南行驶,结果重型半挂牵引车车头与二轮普通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何某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何某某被送至医院抢救,并于2017年3月20日救治无效死亡。
交警分析说,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摩托车驾驶司机何某某在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戴安全头盔的情况下驾驶灯光系统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通过路口时未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过错行为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
案例
2、醉驾摩托撞绿化车,施工单位也担责
今年6月10日21时40分许,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陈某某在饮酒后(经检验,陈某某血液酒精含量167.5mg/100mL,为醉酒驾驶),驾驶制动、灯光不合格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106国道由南往北行驶至从化区鳌头镇西向村路段时,碰撞由毛某某驾驶因故(等候装载树木货物)停靠在国道旁的自卸低速货车(绿化施工作业车)尾部,造成陈某某当场死亡和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检验,事故发生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的行驶车速为85.9km/h,超过该路段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车速(限速60km/h);自卸低速货车灯光不合格,且车身后部反光标识不符合技术规定。
交警分析说,在该起事故中,摩托车驾驶员陈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下,驾驶制动、灯光不合格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在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超过行经路段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行驶,这是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毛某某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时,妨碍其他车辆通行,施工作业单位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其过错是造成事故的一部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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