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搭顺风车
被司机要求取消订单
私下交易的经历吗
3月12日晚,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执法支队”)龙华大队在深圳北站就查获一宗不经平台、擅自顺路载客的案件。
通过平台接单又让乘客取消
司机曾某驾驶车牌号为粤P9***的白色小轿车在中山市小榄镇通过平台发布前往深圳的顺风车信息,一对黄姓父子欲从小榄镇前往深圳北站,便通过网络平台联系上了曾某。
但当司机曾某接上这对父子时却以网上价格80元太低,不够汽油成本为由临时加价至120元并让乘客取消网络平台的订单。父子为了赶上深圳北站的高铁无奈答应了曾某的要求。
经查,该车并未取得交通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曾某的营运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营运。
最终,执法人员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对曾某开具处罚三万元的行政处罚通知书,并依法暂扣该车30日。
很多人看到这里喊冤
觉得自己是顺风车
这里必须说
司机曾某的行为是典型的以合乘名义(顺风车)从事非法营运
下面必须为大家科普一下
什么是私人小客车合乘
即大家说的顺风车
顺风车司机和乘客都应该看看
也就是说,合乘出行提供者(顺风车司机)无需考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车辆也无需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但是
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是通过合乘信息服务平台(顺风车平台)接单;
②合乘出行提供者(顺风车司机)有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
③使用在本市注册且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七座及以下车辆;
④同一车辆每天合乘不超过3次。
如果像上面案例上的司机一样
取消订单私下交易
那就是
以合乘名义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营运!
执法支队将严查!
来源:深圳交通
责任编辑: GDN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