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珠江商报记者王祥

  自2012年顺德正式启动商事制度改革以来,企业准入门槛不断降低,企业登记时效性不断提高。今年初,《佛山市商事主体住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分类试行住所信息申报制度,对适用住所申报的商事主体,登记注册时向登记机关申报住所信息作为其住所使用证明,无需提交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合同、村(居)委会证明等住所使用证明材料。区市监局审批服务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住所申报制实施一段时间后,发现有商事主体提交虚假地址申报,比如捏造并不存在的地址,或改变房屋用途。为此,区市监局提醒广大商事主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可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撤销公司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

  记者了解到,住所申报商事主体要提交《佛山市商事主体住所信息申报表》和《住所信息申报承诺书》,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必须与实际情况一致,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自觉接受登记机关对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情况的监督管理,承担因住所(经营场所)的实际情况与登记不相符、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登记、违反申报承诺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住所申报制是商事制度改革‘宽进严管’的顶层制度设计之一,引入对公众承诺制,商事主体对所填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真实性负责。”该负责人说,如有虚假申报,商事主体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其介绍,自《办法》年初正式印发后,截至8月底,全区已实行住所申报制登记的商事主体有6901户,目前发现有虚假住所申报现象。区市监部门正与税务、国土等部门加强联动,对虚假地址进行标注、警示,对涉嫌虚报者进行约谈,并对有虚报行为的代理机构进行严管严查。

  “经实地核查如确属虚假住所申报的,我们会将该商事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标记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顺德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全社会公示。”该负责人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可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撤销公司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对住址虚假申报的行为,区市监局欢迎市民拨打12345和22838180进行举报,接报后会进行核实,若确为住址虚假申报,他们会及时采取措施。

  提醒

  属于下列情形的商事主体不适用住所信息申报制度:

  (一)从事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旅业、典当业、网吧、按摩服务业、酒城酒吧、歌舞娱乐、游戏游艺等娱乐业、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以及列入佛山市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行业;

  (二)以法定用途为住宅的城镇居住用房或农村宅基地上房屋,以及以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

  (三)以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用途为医院、学校、教堂、车库、车房等作为住所的商事主体。

  不适用住所信息申报的情形实行动态管理,有关项目清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市工商局公布。

  申报的住所信息应包括:(一)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地址及邮政编码;

  (二)住所的法定使用功能或用途;

  (三)住所联系人(具体使用人)及联系方式;

  (四)不动产权利人及使用权取得方式、期限;

  (五)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住改商”:10类市场主体可申请

  虽然法定用途为住宅的房屋建筑不适用住所申报,但《办法》也为创业者找到了解决途径:就是“住改商”,利用居民住宅登记为企业住所,允许从事高新技术研发、软件设计、文化创意、动漫制作、电子商务、无实体店铺的网络交易服务、商务咨询策划代理、工业设计、股权投资、乡村民宿经营等10类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相对较小的市场主体使用住宅作为经营性用房,并给予5年的过渡期,核发住所标注“住改商”的商事主体营业执照。

  “住改商”大大放宽了原来对住宅性质的地址申领营业执照的限制。值得注意的是,“住改商”申请人除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明复印件、租赁协议或无偿使用证明复印件外,还要提交住所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已经征得利害关系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及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