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下午15时40分左右,交警高速大队潮惠中队副中队长马锦龙正带领中队民警、协警在潮惠高速金灶收费站开展交通整治行动,同时使用“鹰眼”系统对过往车辆进行排查。随着一辆号牌为粤SK7***的白色小车驶过,“鹰眼”系统发出警示。系统显示,该车辆存在多次违法未处理。

  民警随即将车辆截停,并指挥驾驶员将车辆靠边停放到执勤点旁,同时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接受检查,然而驾驶员许某却迟迟无法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

  民警隐隐察觉内有猫腻,便立即对该车进行详细检查,并使用警务通查询该车具体信息。不查不知道,一查不得了。原来,该车居然是被盗抢车辆,且该车尚未年检,车上使用的还是其他车辆的年检合格标志。

  随后,马锦龙副中队长立即指示民警将驾驶员控制住并连人带车带回队部深入调查。

  由于车辆涉嫌被盗抢,民警对车辆和嫌疑人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车早在2014年5月28日已被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樟木头分局立案侦查。

  目前,案件已移交金灶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市民购买机动车时一定要购买来源合法的车辆,千万不要贪小便宜而购买证件不齐的车辆。同时,希望广大群众自觉抵制购买及使用赃车的行为,并积极检举盗抢机动车犯罪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