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号牌是车辆的“身份证”,是辨认车辆违法的重要信息之一,于是,一些驾驶人便动起了歪脑筋,妄图使用其他车辆的号牌来掩盖违法事实,以为可以就此逃避违法处罚,但真的有这么容易吗?近日,交警金平大队二中队就在工作中查获了两辆套牌小货车。

  近日,公安部门在日常监控巡查过程中,通过对数据的分析以及车辆信息的比对,发现悬挂车牌号分别为粤VYD885、粤DEV566的两辆厢式货车涉嫌套牌。

  随后,交警金平大队二中队民警借助科技手段,对目标车辆出现的时间、行驶轨迹等细节进行综合研判,掌握了这两辆车的基本活动规律。

  经过前期的充分准备,6月9日深夜,看准时机的民警决定展开行动。民警兵分两路,一路守候在队部值班室,实时侦测目标车辆行踪;另一路则根据前期掌握的信息选定合适路口提前设伏守候。

  功夫不负有心人,当晚11点30分许,值班室民警在监测系统中发现了“粤VYD885”的身影,随即通过对讲机通知路面民警迅速出击围堵,最终在大学路与升业路交界附近路段成功截住该车。民警对该车辆车架码进行拍照后通知值班室民警通过系统查询,确认该车存在套牌的违法行为。

  随后,民警将车辆依法查扣,并将驾驶人郑某带回队部做进一步调查。

  据郑某交代,为了急着赚钱,这辆货车是他跟别人借的,平时用来运载活虾。

  另外,在6月10日凌晨1点45分,民警还通过视频监控发现“粤DEV566”车辆已通过卡口,随即组织警力沿途查缉,最终在西堤水产市场将该车查获。

  巧合的是,这辆车平时也是用于运载活虾,但对于车牌的来源,驾驶人柯某竟称车牌是他随便找到后安装到自己车上的。

  “这辆车是我买的一辆二手车,我觉得只是在乡村地带开,肯定没事的。我也不大清楚使用别人的车牌是违法的。”——柯某

  目前,交警部门已依法对郑某、柯某做出处罚,接下来,民警还将就车辆、车牌的来源做进一步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2、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急着赚钱,不清楚套牌是违法的?但事实上,驾驶套牌车不仅违法,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由于套牌车大多是车辆来源不合法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无法通过正规手续定期将车辆进行检验,不能及时保养和维修,上路行驶极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大家看这两辆货车,车况极差,电路系统好多都是经过私自改动,工艺粗糙,电线外露;同时,车上的许多零件也已破损、老旧,性能已无法达到保障驾驶安全的作用,实在危险!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为了自己跟他人的安全,千万不要心存侥幸驾驶套牌车上路!这样不但逃避不了电子眼的抓拍,还将受到更严厉的处罚。下来,交警部门仍将重点打击使用变造和挪用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营造一个和谐、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