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晚上,市区黄河路与庐山路交界处发生一起因纠纷引发的聚众起哄、闹事、斗殴事件,一度造成该路段交通秩序大混乱。市公安机关快速出警到达现场处置,恢复秩序并将涉事双方带离现场。涉嫌犯罪的有关人员今天已被刑事拘留。
10月9日晚上9时,在龙湖区黄河路与庐山路交界处,新津街道协管员张某强夜巡时与群众段某雨发生纠纷。双方分别叫来同事和老乡并发生肢体冲突。
新津街道协管员张某强说:“昨天我是在上班的途中走到庐山路和黄河路的交界路口红绿灯,有一个女人在我车旁边看了一下,说我早上8点抢她的钱。说我是拉客的,认得我了。我不认识她,也没有在拉客。她就说终于逮到我了,在这里等了一天了。然后就拔掉了我的钥匙。她情绪很不好,就开始追打我。我从庐山路的红灯路口一直躲躲,她一边追打我,我没有还手,打到那边大概有20多米。打到我一直倒在路上为止。”在协管员张某强与段某雨的冲突期间,有巡逻交警路过并上前制止。而就在此时,段某雨躺倒在地,并大声叫嚷、诬赖交警打人,段某雨的老乡曹某鑫、刘某恒等人上前阻挠交警,并追打执法交警,引发群众围观,现场秩序一度混乱。
新津派出所所长彭晓介绍说:“当增援警力到达现场以后,段某雨和他的朋友拒不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清理、清场,拒不服从公安机关的协调处理,致使交通堵塞,造成大量的人员聚集,最后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将违法人员带离现场,并迅速清场,保证了道路通畅。”事发后,黄河路自西至东方向道路严重堵塞,经警方全力劝解疏导,至晚上22时30分道路恢复正常通行。警方采取强制措施,现场将段某雨、曹某鑫、刘某恒、谢某勇四人及新津街道协管员张某强、纪某明带至龙湖公安分局调查。处置过程个别民警被踢伤,警服被扯破。
公安机关经过调取相关的视频监控资料及向现场目击者作详细的调查,初步查明,段某雨、曹某鑫、刘某恒、谢某勇等四人涉嫌犯聚众扰乱公共秩序交通秩序、寻衅滋事、妨碍公务罪,依法对这四人实施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涉嫌犯罪而被刑事拘留的段某雨直呼后悔,“我昨晚太冲动了。不应该动手打人。我知道后悔了呀。可后悔了,也没有用,事情已经发生了。这也不是我想要看到的结果。”目前,两名受轻微伤的交警已住院治疗。协管员张某强驾驶无牌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也已转交交警部门处理。
公安机关也呼吁昨天在现场的围观群众,不要传谣信谣,不要传播违法的视频。同时,参与起哄,扰乱公共秩序的,以及追打交警的违法人员应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