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刘金辉)河南郑州市民刘先生2016年网购了3罐奶粉,却发现没有中文标签,申请赔偿未果后,将该店铺告上法庭,要求该店铺支付购物款的10倍赔偿金。该主张获得法院支持,刘先生于近日拿到了4000多元的赔偿金。
2016年8月,刘先生通过某电商平台一“海外购”店铺购买了3罐国外某品牌奶粉。支付了300余元后,刘先生在一周后收到了奶粉,但他发现,该奶粉没有中文标签,物流动态显示,发货地在宁波。他找到店铺的经营者某电商公司,要求赔偿。但被某电商公司以产品符合国际相关标准为由拒绝。
刘先生遂将该电商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之间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本案中,刘先生所购买奶粉的包装上没有中文标签,不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得入境销售。遂依法要求某电商公司退货并退还其购物款,同时支付购物款10倍的赔偿金。
判决生效后,某电商公司并未履行赔偿义务,刘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近日,刘先生拿到了4000多元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