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自燃的电话手表。  图为自燃的电话手表。

  本报前日接市民陈小姐报料称,一小学生在教室上课时,其佩戴的电话手表突然自燃,导致轻度烫伤手腕,所幸并无大碍。其家长黄先生通过家长微信群提醒,如非必要,不要给孩子佩戴电话手表,购买电子产品一定要到正规商家,并提高安全质量意识。

  11月6日早上,江海区外海中心小学某班教室里,学生们正在为即将开始的研学活动雀跃不已,安坐在座位上的小雪(化名)突然发出惊叫声,原来她佩戴在右手上的电话手表突然冒烟自燃,急速升高的温度烫伤了小雪的手腕。值班教师第一时间通知其家人,在家长黄先生的陪同下,小雪前往医院就诊。

  据黄先生介绍,该电话手表于2018年初在某品牌实体店购买,具备通讯、微信、QQ、拍摄等多项功能。“平时学校有规定,不能自带电子产品进校,因为当天她要去中山参加研学活动,为了方便联系才给她戴上的。”黄先生表示,经过此次事件,以后应该不会再购买电话手表给女儿。目前黄先生已与商家联系,沟通赔偿事宜。

  据了解,2018年8月,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其中针对电子产品使用方面,直接给出限制性规定。“根据文件要求,我校再三强调禁止学生自带电话手表、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校园。”据外海中心小学副校长谭祖德介绍,每学期开学之初,学校都会要求班主任通过各班微信群提醒家长,禁止学生自带电子产品进校园。各班班主任平时在安全隐患排查时,发现学生自带电子产品回校,也会加强教育,并令其带回家。

  “这次事件不仅引发家长对电话手表使用安全的重视,更提醒家长们要严格要求孩子遵守学校纪律。”谭祖德表示,平时仍然有部分家长以方便联系、为了孩子安全为由,让孩子私自带电子产品进校。事件发生后,班主任与家长一直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学生伤情,与此同时学校再次发出通知,强调严禁自带电子产品进校的管理规定,“我校将继续加大对自带电子产品进校园的排查力度,并提醒家长要告知孩子正确使用电子产品的方法,严格控制使用时间,提醒注意事项,确保安全。”谭祖德说。

  (原题为:《电话手表突然自燃 一小学生被烫伤手腕 》)